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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如何購買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
2021-08-26一、保險分類
人身保險:保障本人生命身體的傷害
財產保險:保障本人財產的損失
責任保險:保障他人的體傷及財損
二、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僅賠體傷「不賠財損」,每一人傷害醫療費用最高20萬元,死亡或殘廢200萬元,無人數上限採無過失責任 ,只要發生車禍事件,不問是否有過失責任,每一人皆可獲得賠償。
三、目前每一車禍死亡案件,和解金額至少300萬元而判決金額平均500萬元以上。
所以只投保強制險不足以應付民事賠償金額,皆需由加害人另行支付和解差額。
四、有些車禍事件並未導致體傷,反而是財損較大,如果只投強制險也只能自行額外支付,無法從保險獲得保障,這是大多數人因為不知而產生的風險。
五、不論汽機車皆可另行加保任意險,不僅增加財損賠償並且提高傷害醫療費用、死亡殘廢等理賠,保險費依汽機車、投保額度、年齡、性別及肇事記錄等計算,各家保險費年繳保費大約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費率雖有差異但是變化不大,當然保額愈高,保費愈貴。
大家可以多多詢問保險從業人員,千萬不要「因小失大」為了節省少許保險費而承擔巨大的賠償責任。
六、任意險傷害理賠與強制險不同,採過失責任(依肇責鑑定比率)賠償,除每一人傷害額度有最高限制,每一事故也有總額限制。
例如:150萬/300萬表示每人最高理賠150萬,每次事故最高300萬。
若1人死亡僅有150萬元;若2人死亡每人150萬元;若3人死亡每人100萬元;若4人死亡每人75萬元。以下以此類推。
而強制險不論多少人每人皆可以有200萬元的賠償額度。
七、任意險財損賠償則依據購買額度按實際損失(修理費用)賠償,若超過保額仍需由加害人自行支付差額。
大家可依個人財務能力及保險費之多寡,適當安排附加財損金額。
八、再次提醒在財務負擔能力範圍內,一定要加保汽機車任意責任險,以便減少個人額外支付車禍和解之民事賠償金額。這也是保險的主要功能之一。
九、溫馨叮嚀,開車時尤其是騎機車的朋友如果沒有加保任意險財損或是加保金額太低,建議盡量不要跟隨好車或是超跑太近,否則一旦碰撞,我們又有責任,修理費用往往都是天價,荷包大失血,何必呢?
保持適當行車距離,也是損失預防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