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 【投保實務】

2021-08-26

案例分析:

某甲(30-60歲男性)因違反交通規則,與某乙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一人死亡一人殘廢,被害人汽車修理費用100萬元,本人汽車修理費用30萬,同時自己也受傷,醫療費用25萬元。

 

註:汽機車強制險以下均簡稱「強制險」

種類

保障範圍

狀況一

狀況二

強制險

每一人死亡或殘廢

最高200萬元

●

●

每一人傷害醫療費用

最高20萬元

駕駛人

傷害險

每一人死亡或殘廢

最高200萬元

 

●

每一人傷害醫療費用

最高20萬元

第三人

責任險

(基本型)

每一人傷害

最高160萬元

 

●

每一意外事故傷害

最高320萬元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

最高20萬元

超額險

財損及傷害可依實際狀況調整額度

1000萬元

 

●

參考保險費(年繳)

1,398

7,085

 

賠償分析

狀況一:某甲僅投保強制險只能獲得體傷的賠償包括第三人死亡、殘廢及本人的醫療費用,即死亡者200萬元;殘廢者醫療20萬元。

殘廢在200萬元內賠償(視殘廢狀況而定),本人醫療費用20萬元,其它所有超出金額皆由加害人自行負擔。

 

補充說明:本案例為兩車碰撞,所以強制險包括駕駛人可以獲得賠償,若為單一事故(自行撞上安全島,則不在強制險保障範圍內)

 

狀況二:某甲共投保4項(強制+任意3項)

1.死亡者之保險賠償,最高金額為合計820萬元額度作為和解談判等籌碼(強制200萬,基本型160萬,超額460萬)

2.殘廢者除與上述和解額度相同外,另有強制險20萬醫療費用額度。

3.某甲本人部分除強制險20萬醫療費用,加上額外投保駕駛人傷害險20萬醫療費用,因實際上花費僅有25萬,則此加保部分僅能得到5萬元理賠(按實際損失金額扣除強制險後賠償),醫療費用25萬元可以獲得全額賠償。

4.被害人汽車修理費用可以由加保之任意險財損20萬元,及加保之超額險1000萬額度內支付80萬元,合計獲得100萬元之全額理賠。(超額險之剩餘920萬額度,分配死亡及殘廢每人有460萬元額度)

 

補充說明:狀況一、狀況二年繳保費差額僅5,687元,但是理賠金額卻是天差地別,假設投保50年,總保費28萬餘元。只要發生一次事故,就可獲得保障不至於因為一次疏忽而背負龐大債務,若50年平安無事,平均一天15元左右的保費支出,對有車階級不是問題,但是50年的安心不是其它方法可以取代的。所以懂得做好汽車責任保險規劃是現代人理財必學的功課。

 

理財不僅僅是要懂得如何投資,減少將來可能產生的費用支出也是重點,我們每月都會提供有關金融的生活常識篇,敬請持續關注及指教,謝謝!